各旅游机构:
为进一步推动我国旅游品牌区域性、国际化建设工作,塑造广大旅游机构的品牌口碑和品牌灵魂,提升其品牌价值与品牌形象,助推其影响力及核心竞争力,中国旅游品牌协会与亚太地区旅游联合会将于2011年在全国范围内开展创建“中国旅游品牌示范单位”活动,活动由中国旅游新闻网承办并负责推荐。现诚邀贵单位踊跃参加,有关事宜说明如下:
一、目的与目标
通过开展本活动,充分展示和传播我国旅游品牌魅力,切实发挥旅游品牌带动效应与辐射功能,达到以点带面,品牌联动,最终打造一大批可持续发展的区域强势旅游领导品牌的目的;并籍此契机,力争将我国旅游品牌源源不断地推向世界,从而形成其独有的国际价值,为我国打造一批在国际上唱得响的经久不衰的旅游品牌。
二、推荐范围
宾馆酒店、景区、航空公司、旅行社、旅游商品企业、温泉和院校等各类涉旅机构。
三、申报、推荐与推广
㈠、申报材料
1、申请报告(简述本单位基本现状、荣誉情况、创建措施等内容)。
2、《中国旅游品牌示范单位》申报表(可在协会官方网上下载)。
3、申报单位历年所获荣誉证书扫描件或照片。
4、其他有关补充说明材料。
㈡、推荐程序
1、申报:申报单位在填毕申报表,负责人签章后,连同其他申报材料,请一并电邮至中国旅游品牌协会。
2、审核:中国旅游品牌协会对申报材料内容真实性、可行性进行严格核实,对符合条件的单位进行择优推荐,确定示范单位候选名单。
3、推荐:由旅游品牌评选委员会综合评定申报材料或结合实地评定后推荐。
4、公示:在协会官方网和中国旅游新闻网上对示范单位名单进行实时公示。
5、授牌:由中国旅游品牌协会和亚太地区旅游联合会联合为示范单位颁发“中国××品牌示范单位”(如:中国温泉品牌示范单位、中国红色旅游品牌示范单位等)荣誉证书和牌匾。
㈢、推广服务
1、示范单位LOGO在由协会官方网和中国旅游新闻网开辟的“中国旅游品牌示范单位”创建活动首页同期长期展示,公众可对其进行投票,支持度越高排名越靠前。
2、在中国旅游品牌协会官方网和中国旅游新闻网相关频道首页的品牌栏目(如:酒店品牌、温泉品牌等)以LOGO形式展示一年。
3、在协会官方网和中国旅游新闻网免费刊发软文5篇(800字内)。
四、广告展示费用
根据品牌类别分别收取全年广告展示费8000―20000元,详情请来电咨询。
五、活动联系
联系人:吕女士
电话:021-51795857 传真:021-51862959
邮箱:service@ctb.org.cn 网址:www.ctb.org.cn
附表:《中国旅游品牌示范单位》申报表
中国旅游品牌协会
二??一??年十二月一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