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次全国旅游工作座谈会的主要议题是:通报今年上半年全国旅游工作主要情况和下半年重点工作安排;贯彻《国务院关于加快发展服务业的若干意见》,讨论国家旅游局《关于进一步促进全国旅游业发展的意见》(征求意见稿)。下面,我向会议通报今年上半年全国旅游工作情况和下半年重点工作安排。
一、上半年全国旅游工作情况
今年以来,全国旅游行业认真贯彻党中央、国务院的各项方针政策,主动服从和服务于国家大局,自觉融入经济社会发展全局,围绕把旅游业培育成为国民经济重要产业的目标,坚持科学发展、坚持改革开放、坚持统筹协调、坚持重点推进,取得了较好成绩。今年1?D5月,我国入境过夜旅游者人数达2153万人次,同比增长10.08%,其中外国人达812万,同比增长19.7%;旅游外汇收入148亿美元,同比增长13.08%;出境旅游人数达1603万人次,同比增长14%。国内旅游继续保持蓬勃发展,春节和“五一”两个黄金周旅游接待人数和旅游收入分别同比增长20.9%和23.2%。
按照年初全国旅游工作会议的部署,上半年重点做了以下工作。
(一)贯彻国务院关于加快发展服务业的若干意见,研究制定促进全国旅游业发展的具体意见。
今年3月,国务院颁布了《关于加快发展服务业的若干意见》。这是党中央、国务院立足新时期我国经济社会发展全局,加快转变经济增长方式、促进经济结构战略性调整、全面提升综合国力而做出的重大战略决策,是贯彻“扩大内需、促进消费”这一我国经济发展长期战略方针和基本立足点的重大举措,是全面推进我国服务业加快发展的纲领性文件。旅游业是服务业的重要组成部分,《若干意见》强调指出:要大力发展面向民生的服务业,要围绕小康社会建设目标和消费结构转型升级的要求,大力发展旅游、文化、体育和休闲娱乐等服务业,优化服务消费结构,丰富人民群众精神文化生活;要大力发展乡村旅游业等特色产业,增加农民收入;要加快推进包括旅游业在内的服务业标准化,建立健全服务业标准体系,扩大服务标准覆盖范围;要加快信用体系建设,引导城乡居民对信息、旅游、教育、文化等采取灵活多样的信用消费方式。《若干意见》的出台,为我国旅游业的发展带来了新的重要机遇,也提出了新的更高的要求,对指导和推进新时期我国旅游业发展具有重要意义。为抓好《若干意见》在旅游行业的贯彻落实,促进我国旅游业又好又快发展,近一段时间,国家旅游局组织了认真学习,在全面总结经验、广泛听取各省区市旅游部门意见和讨论修改的基础上,提出了国家旅游局《关于进一步促进全国旅游业发展的意见》(征求意见稿),提交会议讨论。将在充分吸收各方意见的基础上,修改完善,尽快出台。
(二)落实国务院立法计划,开展了旅行社条例修订工作。
旅游法规建设与旅游产业要求不相适应,是我国旅游业发展中存在的突出矛盾。法规缺位或滞后,已经成为影响中国旅游业发展的制约因素。为推进旅游法规建设,全行业进行了不懈的努力。近年来,在积极探索旅游综合立法的同时,国家旅游局重点抓了《旅行社管理条例》等法规的修订。在国务院领导同志的关心下,在国务院法制办的大力支持下,《旅行社管理条例》的修订工作列入国务院2007年立法计划。今年上半年,在已有工作的基础上,加快了《条例》修订的调研、起草、论证、修改工作。在各地旅游部门和旅游企业的共同努力下,今年6月,《旅行社业条例(修订草案)》已报送国务院,旅游法规修订工作向前迈出重要一步。下一阶段,将要配合国务院法制办按照法规修订的有关程序和要求推进。
(三)落实国务院整顿和规范市场经济秩序的部署,开展了旅游市场整顿规范专项行动。
按照国务院工作部署,为认真贯彻全国整顿和规范市场经济秩序电视电话会议精神和吴仪副总理的重要指示,上半年国家旅游局在全国范围内组织开展了以整治“零负团费”为主要内容的旅游市场整顿规范专项行动,下发了《治理整顿“零负团费”专项行动工作方案》,召开全国旅游市场整顿规范专项行动电视电话会议,进行了具体部署。国家旅游局和各省区市旅游部门针对旅游市场中存在的恶性竞争、“零负团费”、虚假广告等严重扰乱市场秩序的行为,采取联合执法方式,查处了一批违规旅游企业和从业人员;进一步加强旅游市场日常监管,处罚、通报了一批违规经营的旅行社、质量不达标的星级饭店和执业不规范的导游人员;通过发放《旅游消费指南》、《居民出游告知书》等措施,引导游客文明出游、理性消费。与此同时,深入开展诚信旅游活动,推动旅游诚信体系建设。制定和实施规范的中国公民出境旅游合同范本,加强了旅游企业和从业人员的诚信、自律意识和规范经营。积极推动诚信旅游国际和地区合作,向日本、韩国、澳大利亚等国家通报我国整顿规范旅游市场情况,与香港、澳门旅游界建立合作工作机制,向台湾旅游界通报了大陆开展诚信旅游的情况。经过全行业共同努力,整顿和规范旅游市场秩序的工作和旅游诚信体系建设,取得了阶段性成效。
(四)积极推进旅游业对外开放,进一步促进旅游对外交流与合作。
今年以来,取消了对内资旅行社设立分支机构限制。按照加入世贸组织有关旅游领域谈判承诺,提前开放对外资旅行社设立分支机构,并在注册资本的要求方面,对外商投资设立旅行社实行了国民待遇。为支持香港、澳门旅游业发展,保持香港、澳门长期繁荣稳定和发展,在CEPA框架下,进一步扩大了港澳资旅行社试点经营内地居民赴港澳团体旅游的地域范围,由原来的广东一地扩大到泛珠三角区域9省区。
按照国家总体外交的部署,开展了一系列旅游促销活动和多双边国际交流。以俄罗斯“中国年”、中印旅游友好年等为契机,组织开展了俄罗斯“中国年”旅游宣传促销系列活动和中印旅游友好年活动,举行了中俄人文合作委员会旅游分会第四次会议,促进了与两国旅游业界的交流。参加了第二次中美战略经济对话,中美两国政府发表了旅游合作联合声明,双方表示将在平等协商、充分达成一致的前提下,推动中国旅游团队赴美旅游早日实现。举办了中日旅游交流年闭幕式和“第二届中日韩旅游部长会议”,发表了《青岛宣言》,深化了中日韩旅游合作机制,扩大了合作领域,建立并启动了三国旅游业界交流机制。以服务2008北京奥运为目标,促进奥运旅游发展为宗旨,举办了“2007中国(青岛)奥运旅游论坛”。参加了莫斯科、柏林、巴黎、首尔国际旅展和27届古巴国际旅游交易会,进一步宣传了国家旅游整体形象。
进一步加强了与联合国世界旅游组织、南太旅游组织、亚太旅游协会等国际旅游组织的合作。出席了世界旅游组织第45届东亚太地区委员会会议、第5届立法议员和地方政府国际旅游论坛、第80次执委会会议;出席了首届联合国世界旅游组织与亚太旅游协会旅游趋势与研究大会;出席了亚太旅游协会2007年年会和世界旅游旅行理事会2007年年会。通过参加这一系列国际旅游组织的会议,进一步提高了中国作为世界旅游大国在国际旅游事务中的影响和作用,为推动中文成为世界旅游组织官方语言、中国竞选世界旅游组织下一届执委会委员等方面奠定了基础。
进一步推动了旅游对港澳台工作。以庆祝香港回归十周年为契机,进一步加强与香港旅游业的交流与合作,举办了内地与香港旅游业界庆祝香港回归十周年联谊会,组织参加了香港国际旅展,出席了“2007香港旅游国际论坛”。与香港、澳门旅游主管部门分别共同召开了规范旅游市场秩序的联席会议。内地与香港、澳门旅游部门分别建立了定期磋商机制,相互联系日益紧密,交流形式日益多样,合作内容日益丰富。贯彻中央关于多做台湾人民工作的方针,继续推进与台湾旅游业界的交流,举办了第十届海峡两岸旅行业联谊会,务实推进大陆居民赴台旅游,与台湾海峡两岸观光交流协会进行了五次技术性磋商。出席了第三届两岸经贸文化论坛,提出积极推进两岸旅游交流与合作,尽早实现大陆居民赴台旅游,在两岸旅游业界产生积极反响。
(五)积极推动旅游目的地建设,促进区域旅游发展。
落实胡锦涛总书记在庆祝青藏铁路通车仪式上的讲话精神,完成了《青藏铁路沿线地区旅游发展总体规划》的编制工作,并已交付青藏两省区实施。贯彻国家区域发展战略,完成了香格里拉生态旅游区规划中期评审,启动了丝绸之路和中部地区、东北老工业基地等区域旅游专项规划编制工作。推动乡村旅游向纵深发展。国家旅游局与农业部共同签署了《关于促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与乡村旅游发展的合作协议》,联合下发了《关于大力推进全国乡村旅游发展的通知》,启动了乡村旅游“百千万工程”。积极推进红色旅游发展,召开了全国红色旅游工作协调小组第四次会议和全国红色旅游工作电视电话会议,推动红色旅游持续健康发展。修订完善中国最佳旅游城市标准和中国优秀旅游城市标准,启动了旅游强县试点创建工作。积极引导休闲度假旅游、海洋旅游、温泉旅游等产品的开发,启动了国家海洋旅游发展纲要、国家生态旅游发展纲要的编制工作,启动了生态旅游、温泉旅游、科技旅游等专项旅游产品标准的制定工作。
(六)突出重点,进一步拓展了旅游公共服务领域。
针对旅游市场需求不断高涨,旅游安全意识日益增强的情况,今年以来切实强化了旅游安全服务,通过各重要媒体,及时发布旅游安全信息提示,使之制度化、规范化和常态化。针对旅游保险不适应旅游业发展要求的情况,积极推进旅行社责任险改革步伐,积极探索适应新形势并逐步与国际相接轨的旅游保险产品。进一步加强了旅游公共信息服务,在信息产业部等相关部门的支持下,已批准全国旅游客服电话号码为12301,下一步将要逐步建立覆盖全国的旅游公共信息服务网络。国家旅游卫星账户编制工作取得阶段性成果。经国家统计局、国家旅游局编制的旅游卫星账户测算,2004年我国旅游业增加值占当年全国GDP的4.05%。这是我国首次按照国际统一的方法和标准,对旅游经济进行的全面测算,以较准确的数据反映旅游产业对国民经济的贡献。完成了今年春节和“五一”两个黄金周的假日旅游工作,在旅游安全、秩序、质量、效益等方面取得新的成绩。吴仪副总理在全国假日旅游部际协调会议上给予了充分肯定,并做出重要指示。贯彻落实李长春、刘云山等中央领导同志的指示精神,会同中央文明办等12个部门,开展“迎奥运,讲文明,树新风”、“亿万游客文明行”活动,进一步促进中国公民旅游文明素质的提升。举办了中国国内旅游交易会、中国国际旅游网上博览会,推动建设中国旅游网络营销总平台,为广大旅游企业和海内外游客搭建公共服务平台。
(七)各级党委政府高度重视,地方旅游产业快速发展。
今年以来,各省区市党委、政府和各有关部门认真贯彻党中央、国务院的战略部署和国务院关于加快发展服务业的若干意见,从转变经济增长方式、推进经济结构调整、促进经济又好又快发展全局和战略高度,把发展旅游业摆在更加突出的位置,加快推进旅游产业发展进程。上半年,又有11个省区市以党委、政府名义或以政府的名义,召开旅游发展大会或旅游工作会议,书记、省长(主席、市长)亲自动员、具体部署,分管领导狠抓落实。全国已有23个省区市把旅游业确立为支柱产业,1个省把旅游业确立为主导产业,3个省区市把旅游业确立为第三产业的龙头产业。内蒙古自治区把加快旅游业发展作为富民兴区的重要举措。青藏铁路开通后,青海、西藏两省区抓住机遇,努力打造高原特色旅游品牌,加快旅游业发展。总体上,东部发达地区按照率先实现现代化的要求,把发展旅游业作为优化产业结构、提升服务业水平的重要举措,着力提高旅游业发展水平;西部各省区市把旅游业作为西部大开发的优势产业,着力加强旅游基础设施建设,大力推进旅游产业化进程;中部地区依托中部崛起战略的实施,加强产品开发和市场营销,着力打造旅游品牌,推进旅游产业不断提升;东北各省紧紧抓住振兴东北老工业基地历史机遇,大力开发特色旅游产品,着力加强国际市场开发,推进旅游业加快发展。总之,各级党委政府更加重视旅游业发展,旅游产业地位有明显提升;各地推进旅游产业发展,工作更加深入、务实;人民群众和社会各界对旅游业发展的关心和支持更为主动,旅游业发展的社会氛围更为浓厚。
(八)加强了党风廉政建设和行风建设,进一步推动旅游从业人员队伍建设。
一是贯彻中纪委第七次全会和国务院第五次廉政工作会议精神,国家旅游局分别召开党组会议、司级干部会议和全局机关干部会议,进行认真学习,对加强国家旅游局机关党风廉政建设,进行专门部署,提出具体要求。二是召开全国旅游行业纪检监察既行风建设工作会议,推进旅游行风建设深入开展。在全国优秀旅游城市中广泛开展了“抓行风、树形象、讲诚信、促发展”活动,运用创优机制,推动提升旅游服务质量。三是按照国务院部署,开展治理旅游商业贿赂专项工作,清理评比达标表彰活动。四是与人事部共同召开了“全国旅游系统先进集体、劳动模范和先进工作者表彰大会”,进一步激发和鼓舞了全国旅游行业广大从业人员积极投身旅游业发展的热情和干劲。五是积极开展了提高旅游从业人员素质的相关工作。完成了《中国旅游业“十一五”人才规划》编制;继续开展旅游援藏工作,组织了第五批导游援藏;组织了2007年全国中级导游等级考试;举办了全国旅游局长、西部地区旅游局长培训班等。
充分肯定上半年全国旅游工作成绩的同时,我们也要清醒地认识到,我国旅游业发展中的深层次矛盾和问题依然没有得到要根本解决,一些新的矛盾和问题不断出现。适应旅游市场需求快速增长和多样化发展的旅游产品体系不完善、结构不合理,休闲度假产品和专项旅游产品短缺;面对日趋激烈的国际旅游市场竞争,我国旅游企业特别是旅行社企业的整体竞争力不强;“零负团费”、虚假广告、“黑车、黑店、黑社、黑导”等扰乱旅游市场秩序的顽疾仍然没有得到根治,规范和整顿旅游市场秩序的任务依然十分艰巨;法规建设、营销体系建设、人才队伍建设、服务质量等软件建设、体制机制建设还仍然滞后于旅游业快速发展的要求。解决这些矛盾和问题,要求我们继续解放思想,坚持对外开放,不断改革创新,坚持不懈的推进旅游产业发展,用发展的办法解决发展中的问题。
二、今年下半年的主要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