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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册成为金橄榄系统成员后,方可查阅和通联

  “金橄榄系统成员”服务计划是亚太地区旅游联合会推出的面向全球旅游业界的一项全新服务举措,其是基于下一代网络技术而建立的通联系统,它利用全球广泛的英特网环境,为系统成员提供免费优质的通联服务;本服务具有稳定成熟的技术优势,从根本上实现了旅游业界“365天”电话、传真随意拨打“零费用”的终极目标。

甲方:                   (以下简称甲方)
乙方:                   (以下简称乙方)

为了构筑“亚太免费旅游通讯网络”这一全新业界通联模式,促进业界零费用沟通环境的建设,甲方面向业界推出“金橄榄系统成员”服务计划。甲乙双方经友好协商,本着自愿、资源共享和共同发展的原则,就乙方注册成为“金橄榄系统成员”(以下简称系统成员)达成如下协议:

  一、协议双方的权利与义务

㈠、甲方的权利和义务
1、 甲方免费提供一部单口网关(型号:华为网关U_SYS IAD101E/H 单口)供作为系统成员的乙方日常使用;
2、甲方负责指导乙方安装调试由甲方免费提供或乙方自购的终端设备,并对乙方使用过程中遇到的相关技术问题,提供全程的技术支持;
3、甲方提供系统成员服务的业务受理、咨询、查询和障碍申告等服务,根据乙方的需要,免费向乙方提供长途电话详细清单,并保留半年话费信息。
4、甲方负责系统话务通道的日常维护、运行和管理,保证向乙方提供畅通的通话通道。如确因甲方系统故障而导致乙方不能正常使用甲方提供的系统成员服务,甲方应及时与乙方沟通协调,并尽快予以恢复。
5、协议有效期内,甲方对终端产品(乙方购买的终端设备除外)拥有所有权,若协议期满乙方不再续展,甲方有权对乙方原使用的网关设备和系统号码回收,并进行再分配。
6、因乙方欠缴月租费等信用原因,甲方有权暂停、终止系统成员服务。
7、因系统扩容或技术的需要引起的系统号码变更(包括变更已分配给乙方使用的系统号码)或影响乙方使用的,甲方应提前通知乙方。若因甲方原因更改乙方系统号码的,至少应提前7日告知乙方。号码更改后,至少应在30日连续播放改号提示音。
8、甲方应在乙方收到终端设备2个工作日内为其开通系统成员服务。
㈡、乙方的权利和义务
1、乙方在享有系统成员服务时必须遵守所在国(地区)的有关法律、法规,不得利用系统成员服务从事危害国家安全、泄露国家秘密或妨害社会治安等犯罪活动。
2、乙方申请注册系统成员时,需向甲方提交法定的有效证件(营业执照、商业登记证等),并保证所提供的注册信息真实、准确和有效,凡因乙方提供的注册信息不详、不准确或不及时而产生的一切后果均由乙方自行承担。
3、乙方的注册信息发生变更或拟注销系统成员服务时,乙方应提前一周向甲方提出书面申请,以便甲方及时为其办理相应的变更或注销手续。
4、系统成员有效期为一年。作为系统成员的乙方应在有效期满前的二个月内,办理续展手续,缴纳续展注册规费;逾期未提出续展申请,视为放弃续展,系统成员资格将被注销。
5、乙方有权对甲方提供的系统成员服务质量进行监督和申诉。
6、乙方应妥善保管好已购的充值帐户及相应操作密码,如因帐户和密码保管及使用不当或被他人盗用所造成的一切损失,由乙方自行承担。
7、乙方对甲方提供的终端产品拥有使用权,若因乙方人为因素而造成终端产品的损坏或遗失,相应责任由乙方自行承担,甲方有权向乙方提出索赔。
8、本协议正常履行期满后,若乙方所用的由甲方提供的终端产品平均月话费超过200元,则该终端产品归乙方所有。

  二、协议的终止与解除

㈠、乙方在缴清月租费并申请办理注销系统服务手续后,本服务协议相应终止。
㈡、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有权敦促乙方限期改正,或暂停向乙方提供本协议规定的部分或全部服务:
1、提供的注册信息被发现为不真实的;
2、逾期二个月仍未缴纳系统服务月租费的;
3、未经甲方授权,乙方擅自转让系统服务的。
㈢、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有权注销乙方的系统成员资格并解除本协议:
1、利用已享有的系统服务进行非法业务经营的;
2、逾期二个月以上未缴系统服务月租费的;
3、未经甲方审核批准,乙方擅自为第三方使用系统服务提供不当便利的。

  三、 违约责任

  ㈠、乙方办理系统服务后,如因甲方线路等原因无法在承诺期限内安装开通时,应在承诺期内及时通知乙方,乙方接到通知后可选择取消系统服务或继续等待。
㈡、乙方逾期不缴纳费用,甲方对所欠费用每日收取3‰的滞纳金,对超过规定期限的,做停机或注销处理,暂停提供服务期间,月租费和滞纳金照收。因欠费被注销的,注销后的月租费可以不收,但继续计算乙方所欠费用的滞纳金直至缴纳全部所欠费用后为止。
㈢、在本协议书有效期内任何一方违反本协议所约定之义务,应承担相应违约责任,包括但不限于赔偿守约方相当于1倍于月平均通话费之违约金,如交付的违约金不足以补偿守约方的损失,守约方有权要求违约方承担实际损失费用。

  四、保密条款

  甲乙双方对双方的合作及本协议的具体内容负有保密责任,未经对方事先书面许可,任何一方不得将双方的合作及本协议的具体内容披露给第三方。如果一方违约,遵守协议的一方有权通过有关司法程序或有关部门的行政程序获得补偿。

  五、争议解决

  ㈠、对于因本协议履行而发生的争议,双方友好协商解决。如从协商开始一个月内仍不能解决,任何一方可将争议提请仲裁。仲裁应由签约地仲裁委员会依其仲裁规则仲裁。仲裁裁决是终局的,对双方均有约束力。
㈡、在仲裁期间,除正在进行仲裁的部分外,本协议的其他部分应继续执行。

  六、不可抗力

  因不可抗力造成系统成员服务中断而对乙方产生的损失,甲方不承担任何责任。“不可抗力事件”包括地震、台风、水灾等自然灾害以及第三方线路故障等超出服务提供者自身控制范围和能力的无法预见、不可避免的事件。甲乙双方应努力减少不可抗力造成的损失。

  七、协议期限

  本协议有效期为壹年,自甲乙双方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并加盖公章之日起开始生效。协议期届满后,若协议任何一方未提前二个月以书面形式提出解除本协议,则本协议期限自动顺延壹年,顺延次数不受限制。

  八、附则

  ㈠、未经甲乙双方书面确认,任何一方不得自行变更或修改本协议。
  ㈡、签订本协议后,甲乙双方经协商签订的变更协议或其他补充协议,均为本协议的附件,与本协议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㈢、 本协议一式贰份,甲乙双方各执壹份。



甲方:                     乙方:
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
或授权代表(签字):              或授权代表(签字):
开户银行:                   开户银行:
帐户名称:                   帐户名称:
银行帐号:                   银行帐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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